商業通用會計制度規範~第九章成本會計處理程序
商業通用會計制度規範~
第九章成本會計處理程序
第一節通信機械器材製造生產流程
一、主要產品種類
通信機械器材產品,主要包含電話機、傳真機、電話答錄機、行動電話及零配件、以及其他通信機械器材等等,種類繁多。
二、生產方式
(一)產品製造程序概說
通信機械器材產品種類甚多,每家生產廠商的規模大小不同,製造過程也不完全一樣,但大致上其生產架構仍以:零配件備料→組裝→測試→包裝→入庫之作業流程為主。
(二)電話機生產流程
茲以電話機為例,說明其生產製造流程如下:
(三)成本會計處理方式
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每項產品或是各別廠商的細部製造程序並不完全相同,但其所適用的成本會計處理程序則並無不同,本章節所述之各項成本會計作業方法,對於通信機械器材製造廠商,不論其產品或製程為何,皆可適用。
第二節 成本定義與作業範圍及目的
一、廣義的成本定義
廣義的成本定義,係指與經營有關的所有支出,包含:
(一)製造成本: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
(二)營業費用及研發費用。
(三)營業外支出:如利息支出。
二、狹義的成本定義
係指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製造成本,製造成本又可再分為三大成本要素:
(一)直接材料
指產品生產所需之各項原材料,如各項零配件等。
(二)直接人工
指直接從事生產人員之薪資及各項津貼、獎金等人工成本。
(三)製造費用
指生產部門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如間接人工、折舊、修繕費、水電費、消耗品等等,有關製造費用各項明細科目之設立,請參閱(第五章:會計科目)。
三、成本會計作業範圍
成本會計作業程序,主要在說明產品製造成本之處理程序,而營業費用及營業外支出均列為當期的「期間成本」,與製造成本係列入「產品成本」之處理方式不同。
四、成本會計作業之目的
成本會計作業,其主要目的為:
(一) 彙總生產部門當期投入之製造成本。
(二) 考量產品庫存因素後,求出當期之銷貨成本,俾供計算當期損益。
(三) 建立產品「標準成本」,以供:
1. 計算期末庫存成品與半成品成本之依據。
2. 做為計算產品單位實際成本之分攤基礎,並與實際成本比較,以了解分析其差異之原因。
3. 作為業務部門產品訂價決策之參考。
第三節銷貨成本計算作業程序
一、銷貨成本計算作業架構
二、本期投入製造成本之處理作業
(一) 期初在製品成本
即上期之期末在製品成本。
(二) 直接材料成本
1. 指當期所耗用的各項零組件等直接材料成本。
2. 零星材料、消耗性材料及部份包裝材料等低單價之材料項目,基於管理作業之方便性,可將其列入「製造費用-消耗性材料」或「製造費用-包裝材料」科目,而不列入「直接材料」,以求簡便。例如,螺絲、華司、墊片、保麗龍、塑膠袋、標籤等等。
3. 資料來源
· 直接材料成本,取自電腦或人工作業產生的「材料收發存月報表」(表9-1),或「本期材料領用月報表」。
· 公司存貨管理宜採電腦化作業,否則材料品項眾多,若以人工記錄存貨進出存資料,勢將事倍功半。
· 電腦存貨管理系統,除計算「量」的收發存之外,亦應以「加權平均法」每月計算材料收發存的金額。
· 一般中小企業存貨管理或存貨進出存帳,均甚難完整建立,以致欲依「永續盤存制」的管理方式,計算當期直接材料成本,有其實務上的困難。類此情況,則建議以「期末盤存制」來計算當期材料耗用成本,亦即以本期進貨加上期初庫存金額,減去期末盤點金額,即得到當期直接材料耗用成本。
(三) 直接人工成本
1. 資料來源
取自會計帳上直接人工總金額。
2. 直接人工成本應採「應計基礎」計算,亦即包含退休金提撥、年終獎金提撥等金額,製造費用之間接人工亦同。
3. 直接人工與間接人工(屬製造費用)之區別,其意義並不大,只要保持一致性即可。例如,品管部門列為直接或間接人工均可,若以往均將品管部門列為直接人工,則往後亦相同處理即可,以求資料比較之一致性。
(四) 製造費用
1. 資料來源
取自會計帳上製造費用總金額。
2. 製造費用之定義
凡工廠各部門之費用,除直接材料與直接人工之外,均列為「製造費用」,包含生產部門、品管部門、工務部門等各部門所發生之費用。
三、期末在製品成本之處理作業
(一) 資料來源
1. 在製品盤存月報表(表9-2)
本表功能在於統計期末在製品數量。
2. 產品別標準材料成本設定表(表9-3)
本表功能在於:
(1) 計算期末在製品成本。
(2) 計算期末製成品材料成本。
(3) 建立產品之標準成本。
(二) 期末在製品成本計算作業
1. 月底日(或期末)時,由生產部門將各製程段的在製品數量實際盤點之後,填列「在製品盤存月報表」。
2. 一般而言,通信產品其線上生產時間均不長,為求簡便,在製品僅計算材料成本而不分攤「製造費用」,亦即當期製造費用全部由「製成品」吸收。
3. 通信產品在生產線上的在製品,大部份仍屬於「材料」型態,因此,期末盤點時,可將在製品視為材料,逐一盤點材料數量,並予計算在製品材料成本。
4. 期末在製品成本
=期末在製品數量 x 產品別標準材料成本。
或=期末材料數量 x 材料單價。
(三)設定產品別標準材料成本
1. 產品別標準材料成本
=標準材料用量 x 材料單價
2. 產品標準材料用量(BOM),應包含預計損耗率及不良率在內,材料用量一般均由生管或技術部門建立。
3. 材料單價,則採最近採購單價。
4. 託外加工之加工費,應計入材料成本內,或單獨列為「BOM」項目之一,如某某加工費。
5. 產品別標準材料成本設定,可視公司作業能力,每季或半年修訂一次,惟本項作業建議以採用電腦處理較為簡便。
四、期末製成品成本之處理作業
(一)資料來源
1. 成品收發存月報表(表9-4)
本表係彙總「成品存貨明細帳」各項成品當期異動狀況,以彙整本期成品收發存統計表。
2. 期末成品盤存表
一般中小企業存貨管理均不甚健全,以致若採「永續盤存制」的存貨管理方式,以計算期末成品庫存數量,有其事實上的困難,因此,權宜作法,可採「期末盤存制」,於期末時實際盤點庫存數量,編製「期末成品盤存表」。
(二)期末製成品成本計算作業
1. 期末製成品成本
=E(期末成品標準材料成本+加工成本)。
2. 成品標準材料成本
取自「產品別標準材料成本設定表」(表9-3)。
3. 成品加工成本設定或分攤方式
產品單位加工成本之設定或分攤方式,主要有依產品「單位生產時間」或以「產品售價」二種方式為設算基礎,一般中小企業為求作業簡便,建議以採「產品售價」為加工成本之分攤基礎,較為簡易可行。
4. 依產品售價分攤加工成本之作業說明
1. 依產品售價分攤加工成本之作業說明
(1) 製成品每單位加工成本
產品銷售單價’每元售價應分攤之加工成本。
(2) 美元售價應分攤加工成本
前三個月加工成本
= ─────────
前三個月銷售總額
(3) 加工成本係指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但若託外加工單價已包含在「標準 材料成本」中,則加工成本應剔除託外加工之費用,以免重複計算。
2. 依產品「單位生產時間」分攤加工成本之作業說明
· 依據產品之生產時間,分別設定「折合率」。
· 取最大宗的產品為標準規格,定其折合率為「1」。
· 假定標準規格產品(A產品),每一單位的生產時間為1人分鐘,若B產品為2人分鐘,則B產品之折合率為「2」。
· 標準規格(折合率為1)應分攤的加工成本 =本期工廠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總數﹐生產折合量。
· 生產折合量
=生產數量 x 各規格別折合率。
· 其他規格單位加工成本
=標準規格加工成本 x 折合率。
· 加工成本指廠內之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若託外加工單價已包含在「標準材料成本」中,則加工成本應剔除託外加工費用,以免重複計算。
3. 使用表單:期末製成品成本計算表(表9-5)
五、產生本期銷貨成本
(一) 編製「成本收發存統計表」(表9-6) 經由上述各項作業程序之後,將各項數據填入「成本收發存統計表」,以求出本期銷貨成本。
(二) 「成本收發存統計表」之功能:
1. 彙整各期製造成本來源及去路,並核對成本計算過程有無錯誤。
2. 計算本期銷貨成本。
3. 年度營所稅申報之基礎資料。
六、非屬銷貨之成品領用處理
板橋離婚證人 、三重離婚證人 、蘆洲離婚證人 、中和離婚證人 、新莊離婚證人
、新店離婚證人 、三重離婚證人 、中和離婚證人 、蘆洲離婚證人
